七项问题被通报!国联水产及高管收警示函,财务内控引关注,三年营收调减 6.7 亿

近日,广东证监局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联水产”)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同时对公司董事长李忠、总经理吴丽青等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这一监管行动源于国联水产 2023 年年报中存在的多项问题。

根据广东证监局的现场检查结果,国联水产 2023 年年报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七个方面:

收入核算不准确:在供港业务中,国联水产 2023 年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然而,该业务所有路段运输均由上游供应商承担,公司实际控制商品时间短,运输过程中的商品损耗风险也由上游供应商直接承担。基于此,国联水产在供港业务中应被认定为代理人,需按照净额法核算,目前的总额法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 收入》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此外,对于经销商自提模式下的部分销售业务,国联水产按形式上的出库时点确认收入,但货物出库后未转移存放地点。依据销售合同约定,控制权应在经销商实际提货时转移,即公司开出发货单、客户或物流公司提取货物时才能确认收入,公司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2023 年 12 月末,国联水产存货账面余额 27.77 亿元,计提跌价准备 3.47 亿元。但公司未依据存货跌价准备政策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也未区分存货重要性,而是直接按存货类别计提。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公司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上存在问题,未按照账龄组合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不符合相关规定。

固定资产减值不充分:国联水产将南三基地、吴川基地等固定资产出租给第三方收取租金,租赁合同租金较低,致使未来租金现金流折现现值低于账面净值,却未在 2023 年底进行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损失。

内部控制不规范:公司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缺陷,对收入、存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会计科目核算不准确,影响了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年度前五大客户情况披露不准确:国联水产在 2023 年年报中披露的年度前五大客户情况存在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

内幕信息管理不规范:公司在内幕信息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未能有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

针对上述问题,广东证监局责令国联水产改正,要求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质量,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同时,对公司董事长李忠、总经理吴丽青、财务总监陈汉等出具警示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国联水产同步发布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告,其中 2023 年合并报表总收入由 49.09 亿元调整至 46.17 亿元;2022 年合并报表总收入由 51.14 亿元调整至 48.49 亿元;此外,2021 年总收入由 44.74 亿元调减至 43.61 亿元。3 年合计调减约 6.7 亿元。

此次监管措施的实施,旨在督促国联水产规范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市场也将持续关注国联水产后续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对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影响。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小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