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海陆投资者索赔征集,曾因业绩“变脸”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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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变脸引发维权
关于投资者诉中环海陆(维权)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已提交部分案件至法院立案。回溯本案,2024年6月21日,中环海陆连收两函,分别是江苏证监局警示函以及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据了解跟公司此前披露的2023年业绩预告有关。主要为公司首次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金额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公司因2023年度首次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违规行为,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监管表示公司财务部门未能准确预计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情况,导致公司首次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彼时公司股价下跌不少投资者遭受损失。(刘鹏律师专栏)
二、投资者维权要求
业绩预告是为了避免在财务报告正式公布时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大幅波动,以提前释放业绩风险,保障中小投资者等信息弱势群体的利益。而不少公司业绩预告“失准”则适得其反,误导投资者对公司的价值判断,进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关于投资者可加入维权的区间暂定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4月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1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即符合维权条件,如有因该事项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自主进行维权登记,挽回投资损失。需提醒投资者是维权主张的是区间内的亏损额,与后期是否持有或买卖无关。(中环海陆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国华网安、劲嘉股份(维权)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


责任编辑:孙同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