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股份(002308)索赔案件已递交立案,受损股民仍可登记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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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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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赵敬国律师团队代理的部分投资者诉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创股份”或“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赵敬国律师团队向法院递交网上立案。目前本系列案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其他投资者仍可登记索赔。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3年6月21日-2023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2月2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或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回顾本案,2025年2月21日,威创股份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情况:

  一、陆克平未告知威创股份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威创股份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刘钧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协议收购事项报告义务,陆克平未告知威创股份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四、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威创股份 2023 年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3年6月21日-2023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2月2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赵敬国律师团队代理部分投资者诉威创股份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已递交立案,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维权条件:

  威创股份:于2023年6月21日-2023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2月2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维权)索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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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同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