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最新人事任免
据广东各地市政府官网
及相关报道
2025 年 4 月 28 日— 5 月 4 日
广东多地发布人事任免
以下为各地详情
珠海
2025 年 4 月人事任免
珠海市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
任命彭红书为珠海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主任;
任命冯风梅为珠海市投资服务署署长(5 级管理岗位),其珠海市招商署署长(5 级管理岗位)职务自然免除;
任命李培抛为珠海市信访局副局长,免去其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肖广平为珠海市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学国为珠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总督学,试用期一年;
任命曾汉溪为珠海市气象局(台)副局长(副台长);
任命颜军、林静为珠海市投资服务署副署长(6 级管理岗位),其珠海珠海市招商署副署长(6 级管理岗位)职务自然免除;
任命谢卓珈为珠海市投资服务署副署长(6 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希为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邓国庆的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毛建华的珠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珠海市西部城区开发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柳云的珠海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自然免除程鹏的珠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职务;
自然免除高飞、章革、田金林、张廷友的珠海市招商署副署长职务。
汕头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 年 4 月 29 日
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范怀礼为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黄山为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陈文生为汕头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免去:
林德坚的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
郑曦为汕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吴楚斌的汕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静文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杨自强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静文的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黄灿辉、李岳鹏的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陈艳君的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韶关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7 日
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徐建平、张瑞波、刘兵、于吉杰、刘庆丰、黄芳平、郑仁德、廖展为韶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饶烨、刘军、邓民强、吴育帆为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邓培雄、周懿、彭文浩为韶关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钟科峰、陈耀宇、邱锦辉、邹新珍、麦章彬、范科、罗桂秀、刘宏伟、朱春华、李晴波为韶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陆国东、王粤、廖进流为韶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张冬灵、林灶炎、徐维通的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官国浩、廖学成、梁观福的韶关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唐永华、黎洵、董志华的韶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因机构更名,谷志颖、乔嘉赓、杨明雄的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原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钟科峰、陈耀宇、邱锦辉、麦章彬、孙理鸣、陈雅彬、伍梅华、丁国春的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原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自然免除;叶忠因已病逝,其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原委员职务自然免除。
汕尾
汕尾市人民政府批准:
刘凤英同志任汕尾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冠广同志任汕尾市林业局副局长;
龚长野同志任汕尾市教育局副局长。
免去吴坚有同志的汕尾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揭阳
揭阳市人民政府批准:
郑映锦同志任揭阳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满);
朱良辉同志任揭阳技师学院院长(试用期满);
林玉寿同志任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