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2025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启动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杜晓丹 通讯员 孙晶淼

今年5月11日-17日是第三十四个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此次活动主题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协同推进城市节水”。5月12日上午,烟台市2025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启动仪式在文化中心广场举行。

本次活动由烟台市城市管理局主办,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和烟台大学承办,烟台市城市供节水协会和市区各供水企业参与。启动仪式上,省级节水型企业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推介企业内部用水管理、节水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节水经验;烟台大学领导致辞,介绍学校节水工作情况,后续将致力于节水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为烟台市城市节水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节水志愿者代表带领全体志愿者宣誓,铮铮誓言铿锵有力,迸发着青春的热情;最后,市城管局进行节水倡议并宣布烟台市2025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启动。启动仪式后进行现场宣传,通过分发节水倡议书和宣传品、现场宣讲、看板展示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城市节水,营造惜水、爱水、节水的浓厚氛围。

近年来,烟台市城市管理局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城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2018年,《烟台市节约用水条例》正式颁布。随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尤其是《节约用水条例》和《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相继颁布实施。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做好与上位法的衔接,烟台市及时启动条例修订。2024年11月21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正式公布修订后的《烟台市节约用水条例》,新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进一步完善烟台市节水管理的法律框架,为城市节水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在城市非居民计划用水管理工作领域,近年来,相继组织印发《烟台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实施意见》《烟台市区城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规范烟台市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资金使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及相关要求,将年用水量超过1万立方米的城市非居民用水单位全部纳入计划用水管理范围,通过科学的用水计划下达和调整,引导和约束非居民用水单位合理用水、节约用水。2024年,全市城市节水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对1301户城市非居民用水单位的年度用水计划下达,计划用水管理全市覆盖。同时,严格按照规定完成年度超计划累进加价水费征收,有效发挥经济杠杆在节水管理中的作用,促使用水单位自觉执行用水计划,推动城市节水工作深入开展。

再生水被称为城市“第二水源”,在烟台市水资源短缺的背景下,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烟台市始终高度重视污水资源再生利用工作,积极推动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不断提升再生水生产能力和水质标准,将城市污水转化为高品质再生水,广泛应用于工业、绿化保洁、道路喷洒、景观补水等多个领域,有效缓解城市水资源供需矛盾,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2024年底,套子湾再生水项目二期工程4万吨扩建设备顺利投产运营,再生水设施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达到20万吨/日。目前,每天约15万吨高品质再生水被输送到万华工业园区和发电厂,用于替代自来水进行工业生产,其水量相当于100万名市区居民一天的生活用水量。

节水宣传周期间,烟台市城市管理局还将举办节水宣传进校园、进社区,以及再生水科普基地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深度和广度,为城市节水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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