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法院:院长开庭“打样” 百余师生“零距离”学法

大象新闻记者 龚雪 通讯员 左强

为充分发挥院领导开庭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头雁领航激发雁阵效应,5月9日,罗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娄匡元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偷越国(边)境罪案件并当庭宣判。罗山县中等职业学校近200名师生现场旁听案件审理,开启了一场“零距离”的学法之旅。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沈某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在未办理出入境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先后五次偷越国(边)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

庭审在审判长娄匡元的主持下,有序推进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各个环节,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整个庭审程序规范、重点突出、过程流畅、条理清晰,为打造优秀庭审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

庭审尾声,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检察机关表示不抗诉。

庭审现场,同学们端坐旁听席,全神贯注地聆听、细致入微地观摩、深入透彻地思考。他们亲身领略了司法程序的严谨庄重与司法公正的威严神圣,真切认识到违法犯罪、触碰法律红线的严重后果,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

庭审结束后,娄匡元院长以本案为生动教材,将“庭审现场”巧妙转化为“法治课堂”。他与同学们亲切交流,深入浅出地分享了偷越国(边)境罪等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大家自觉抵制跨境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成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的新时代好青年。

此次院长率先垂范、公开庭审,是罗山县法院用实际行动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的生动写照,也是该院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加强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的日常缩影。下一步,罗山县法院将常态化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激励带动全院干警担当作为,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同时,该院将通过公众开放日、巡回审判等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全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编审:孙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