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人被撞遭辗轧身亡,司机为何无责?

骑车人被撞遭辗轧身亡,司机为何无责?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张海燕

□ 本报实习生 张晓颖

开车撞死人的司机不用担责,闯了红灯的行人被判负事故主要责任,“上海行人闯红灯案”如此判决的依据和底气来自何方?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进坐落于上海市光复西路1347号的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司鉴院),探寻鉴定人如何精准还原事故各方行驶速度,又怎样重建稍纵即逝的车祸现场。

行人闯红灯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电动自行车骑车人倒地,被刚起步的小客车碾轧,一连串事故在不到5秒内密集发生。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究竟谁该为事故负责?警方找到司鉴院,希望能对事发时行驶速度、安全技术状况以及涉事各方的碰撞形态进行分析鉴定。

“小客车和电动自行车的车速鉴定是划分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此案司法鉴定人关闯告诉记者,小客车起步时车速较慢,通过监控视频逐帧分析,可以科学还原案发时的车速。

然而,监控设备在拍摄、存储或导出过程中,可能因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影响出现掉帧、跳帧现象。为确保车速测算的准确性,鉴定团队首先对视频帧率进行了全面核查。

经反复比对,鉴定团队发现视频存在水印帧率波动、画面运动不连贯等问题,最终通过红绿灯倒计时、物体位移变化等客观标志,校准出符合实际的时间基准。

“确定了时间基准后,下一步是标记特征参照,比如小客车轴距、轮胎以及电动自行车前后轮轴中心等关键部位,在连续画面中跟踪其位移变化。”关闯说,通过测量和计算,最终得出事故发生前小客车的行驶速度为3km/h至7km/h,符合正常起步阶段的车速,电动自行车的行驶速度约为22km/h。

与此同时,鉴定查明涉事小客车制动及转向装置功能有效,排除机械失灵因素。通过对电动自行车车牌、制动握把的变形及剐蹭痕迹、小客车前保险杠的剐蹭痕迹进行检验、比对和分析,进一步还原了碰撞经过。

最终,交警部门在鉴定意见的有力支撑下,结合其他客观证据,依法出具行人周某刚负事故主要责任、骑车人凌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小客车驾驶人刘某不负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砰!”红灯还未变绿,一辆小轿车突然冲向前,撞到第一辆汽车后,接连又撞了左前方正常行驶的4辆汽车,由此导致连环碰撞事故。

“像这类高速行驶的汽车,我们现在已无需单靠视频测算速度,只需准确读取汽车‘黑匣子’中的记录数据,就能还原汽车碰撞前后的速度、刹车使用情况以及安全气囊点爆时刻等数据。”道路交通事故鉴定研究室副主任潘少猷指着一份鉴定文书,向记者介绍司鉴院创新研发破译“黑匣子”的“秘密武器”。

据介绍,所谓汽车“黑匣子”,一般多指汽车事件数据记录器(Event Data Recorder,以下简称EDR)。长期以来,国内在售新车中EDR配装比例不高,且多为美系、日系等国外品牌,国内鉴定机构在读取EDR数据时,也需依赖国外的的读取设备,不仅价格昂贵,而且支持的国产品牌型号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