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7777元买私教课后 门店倒闭了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其中一起因门店倒闭致使团购券无法使用的纠纷案件,因涉及多个经营主体,法院通过对责任主体穿透式审查,明确实际责任主体,有力打击了商家通过分散经营逃避债务的行为。   

2023年11月,钱某在某直播平台的一家瑜伽直播间,花费7777元购买了一张私教团购券,包含20次私教课程,并在线下某瑜伽店进行核销。2024年8月,某瑜伽店关闭了全市所有门店,不再提供服务。此时,钱某的团购券还未使用,遂诉至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要求退款。   

法院经审理查明,某瑜伽店的运营主体十分复杂,线下涉及12家门店,且核销门店的名称与收款方名称不一致,线上直播账号主体与学员约课使用的微信公众号主体也不一致。为精准确定商家主体,法院向直播平台发函,确认了钱某这笔订单的实际结算账户为某文体公司,某文体公司作为实际收款方,与钱某成立服务合同关系。该公司作为服务提供方,在未提供服务就关闭门店的情况下,负有向消费者退还预付款的法定义务。   

据此,法院判决解除钱某与某文体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判令某文体公司退还钱某全部服务费并支付相应利息。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钟诗蔚介绍,本案中,虽然钱某购买的团购券存在多个核销主体,但消费者购买团购券的资金流向却是单一、明确的。法院通过调取订单结算商户信息,精准锁定团购券的实际收款方,认定线上收款方系服务合同履行主体,令其承担退还责任。钟诗蔚特别提醒,直播平台有义务对入驻商家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并向消费者披露真实信息。消费者在直播间下单时,要保留好支付流水或电子凭证,也可以及时向直播平台询问收款账户信息,直播平台应通过短信息等方式向消费者提供真实情况。(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许瑶蕾)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