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套房卖16次骗得900余万元,六旬独居男子被公诉
六旬独居老人伙同他人“一房多卖”,骗取900多万元。
5月26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宝山区检察院)获悉,4月25日,该院对这起涉及“一房多卖”的合同诈骗案提起公诉。
宝山区检察院介绍,须某是位独居老人,多年前离婚后和前妻、儿女就几乎没有了往来。2015年,须某将名下房子租给了在KTV唱歌时认识的傅某居住。2018年,须某被分配到了四套动迁安置房。“把房子卖掉,钱先用起来”,在傅某和须某商议之下,须某开始了他的卖房之路。
因为这四套动迁安置房属于期房,还未完成建设,须某的定价远低于市场价,这一点还是吸引了不少买家。在中介毛某的操作下,第一套房很快就卖出,但不是卖给一个买家,而是四个。在购房合同上,傅某也作为担保人签了字。短短一个月,须某收到了100余万元首付款。
须某的退休生活明显“丰富”起来,又是在太仓买了一套养老用房,又是频繁出入娱乐场所,还跟着傅某买起彩票和古玩。据中介和买房者描述,须某一年要唱到400多场KTV,下午和晚上都唱,还找了好几个女友,随便给她们花钱。
其中一个买家郭先生发现须某“一房多卖”,但须某既没办法把房子分给四个买家,钱也被挥霍殆尽,表示没办法还钱。郭先生向法院起诉了须某和傅某。
法院判决后,须某竟决定铤而走险,为了偿还郭先生等几名被害人的购房款,在傅某和毛某的介绍下,须某又将其他三套房也卖给多个买家,之后,多名被害人陆续发现自己“钱房两空”。须某一开始答应慢慢还钱,但在骗到钱后就一直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日子,将钱挥霍得所剩无几。

涉案转账截图 宝山区检察院 供图
经调查,2017年至2023年间,须某结伙傅某,以出售须某名下4套动迁安置房为由,通过“一房多卖”的方式先后与10余名被害人签订多份购房协议,共计出售16次,骗取被害人购房款共计人民币900余万元。此外,毛某在明知须某和傅某“一房多卖”的情况下,仍然介绍多名被害人与须某签订购房协议,骗取被害人300余万元。至案发,须某退还部分钱款给被害人,上述房屋均未过户给被害人。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须某、傅某、毛某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合同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购房者要选择正规的、信用良好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提前了解购房的法律知识,防止购房被骗,对短期内无法变更产权的房屋和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期房要谨慎购买。